不適任法官汰除 司法院:絕對要下重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排審「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為汰除不適任法官,司法院擬修改《法官法》,針對法官評鑑制度進行修正;對此,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主張,評鑑制度結果應適度公開,讓外界清楚明瞭不適任法官比例,不要因少數人而壞了一鍋粥;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說,對於不適任法官,司法院絕對要下重手,後續評鑑制度如何適度公布,會積極處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排審「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等官員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尤美女質詢時指出,本次法官法修法有兩個重點,一是金字塔訴訟制度,另一則是法官評鑑,人民對於不良法官汰換非常重視,這也是讓人民有感的,《法官法》裡面關於法官評鑑的部分是重中之重。
然而,依規定,司法院每3年要做法官評核,結果不公開,作為職務評定參考,但目前似乎沒有任何一件經全面評核後需交付個案評鑑,結果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是法官、檢察官都非常稱職,沒有需要汰換,但人民的感受,或民間團體所指出的,似乎不是這樣,內部所做的全面評核好像跟人民感受離得很遠。
尤美女指出,評鑑制度結果應適度公布,將優良法官公諸於世,不良的則要有汰換機制,讓人民不會只聚焦在一些少數,而壞了一鍋粥,不公布的話,人民不知道評鑑出來的結果,到底有多少法官是優良的,如果自律不夠,當然會有他律的聲音出來,司法院主張自己做評核,但相關制度應如何改善?
呂太郎說,對於負責認真的法官,我們不要去影響、騷擾他,對於不適任法官,司法院絕對要下重手,司法院近幾年來從來不鬆手,至於評鑑制度後續如何適度公布,會與主管的廳討論,積極來處理。蔡碧仲也與司法院意見一致。
此外,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認為,不適任法官的汰除可分為「恐龍法官」和「失貞法官」,「恐龍法官」未必有錯,常常是法律認定和證據的問題,而「失貞法官」操守有問題,判決有重大瑕疵,卻可以繼續審判,這有很大的問題。
對於司法院提案將職務法庭移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並改為「一級二審」制;鄭運鵬指出,應該一個審級就好,「一級二審」雖看似更嚴謹,但看在民眾眼裡,恐讓不適任法官的汰除更難;重要的是,不要因為媒體怎麼報導就去改(判),這樣才能增加公信力,該輕就輕,該重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