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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摩女控性侵無罪定讞 小黃運將咒「她會有報應」

    高姓計程車運將被花名「奈奈」的正妹按摩女控告撿屍性侵,經5年審理,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大逆轉改判高男無罪定讞,全案是嫖妓糾紛,非性侵,高男聆判後大吐苦水,讓他蒙受不白之冤,強調「我從不性侵、此案是嫖妓未付錢」,痛批說「我很恨她」、「希望她有報應」。(示意圖)

    高姓計程車運將被花名「奈奈」的正妹按摩女控告撿屍性侵,經5年審理,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大逆轉改判高男無罪定讞,全案是嫖妓糾紛,非性侵,高男聆判後大吐苦水,讓他蒙受不白之冤,強調「我從不性侵、此案是嫖妓未付錢」,痛批說「我很恨她」、「希望她有報應」。(示意圖)

    2019/04/18 12:0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我未性侵,只是嫖妓未付錢!」高姓計程車運將被花名「奈奈」的正妹按摩女控告撿屍性侵,當她在賓館醒來,只覺下體疼痛,又驚見自己內褲被塞在皮包內,才知遭性侵,經5年審理,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大逆轉改判高男無罪定讞,全案是嫖妓糾紛,非性侵,高男聆判後大吐苦水,讓他蒙受不白之冤,強調「我從不性侵、此案是嫖妓未付錢」,痛批說「我很恨她」、「希望她有報應」。

    高男聆判後受訪自述,他已57歲、未婚,「男人有生理需要啊」,坦承之前曾因「性事」,3度和女子有糾紛,這次和按摩女「奈奈」是談好4千元性交易,只是付完旅館費用後已沒錢,事後也一直聯絡要給她錢,絕非性侵,卻被她提告性侵,經此教訓,高男大呼「我以後不敢了」。

    25歲正妹「奈奈」指控,2014年12月29日深夜11時,和友人聚餐後,坐上高男的小黃,她上車後告訴高男她的三重地址後,再閒聊幾句即酒醉倒頭就睡。不料,高男起色心,戴她轉往新北市一家旅館性侵她,隔天凌晨1時多再載她回三重。

    「奈奈」說,天亮醒來,只覺下體痛楚,發現外褲內竟無內褲,而是被揉成一團塞在包包裡,她仔細回想才確認遭高男「撿屍」戴到摩鐵性侵,再戴她返家,到醫院驗傷報警。

    一、二審查出,案發1個半小時內,小如手機有多通0秒通話紀錄,只有1通是1秒,皆未實際通話,研判是酒醉誤觸撥出;路口監視影片也顯示,小如一下車即跌倒無法立刻起身,步伐左搖右晃,差點被車撞到,認定小如確實酒醉,高男犯後狡辯無悔意,均判高男4年8月徒刑。

    不過,最高法院認定全案疑點重重,二度發回高院更審,更一審以證據不足,判高男未性侵,判無罪;高院更二審從通聯查出,高男指稱要付錢給奈奈,此案並非性侵,今判無罪,因適用速審法規定,全案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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