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老東家機密資料跳槽競爭對手 觸犯營業秘密法
帶著機密資料跳槽競爭對手公司,張男觸犯營業秘密法。(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1歲張姓男子原任職中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間轉至競爭對手高鼎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職,卻被原公司發現,張男在離職前涉嫌將公司的財會、產品銷售及庫存、代工產品生產標準操作規範等資料,以電子郵件、翻攝等方式存出,再透過電子郵件、Line轉傳至高鼎公司,中華化學公司發現後向桃園市調處檢舉,張男被依違反營業秘密法送辦,桃園地檢署偵結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張男從2008年11月17日至2017年3月31日,在中華化學任職並負責特用化學產品線的銷售業務、開發客戶、內部產銷協調等工作,期間曾經簽署「職務保密協議書」,依規定不得將密級以上文件傳輸到外部網路,但張男2017年6月間轉職到高鼎公司前,涉嫌將中華化工的資料存出並轉傳至高鼎公司。
張男偵訊時坦承,曾將中華化工的資料轉到個人電子郵件及電腦;中華化工也指出,公司對機密資料的存取都有相關規定,且公司有配發公務電腦及手機,張男不須將資料轉到個人電子郵件及電腦;高鼎公司則證稱,張男確實有透過電子郵件,多次將這些資料傳到公司,但當時有提醒、警告張男,不應傳送中華化工的資料。
檢方從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詞,偵結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張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