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友人討債 沒想到他竟朝車開槍
59歲羅男脾氣暴躁、擁槍自重,去年11月指使王男開車載他去討債,竟持槍對王的車子擋風玻璃、置物箱、副駕駛座玻璃等處射擊4發。示意圖。(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59歲羅男脾氣暴躁、擁槍自重,去年11月指使王男開車載他去討債,王男原本好意服務,但看羅竟拿出槍械而勸阻,不料車子被羅開了4槍,玻璃、置物箱多處損害,王男被迫送他到梧棲區皇妃KTV,羅在副駕駛座朝正營業的皇妃KTV連開6槍再逃離現場,王男主動到案說明,翌日逮捕羅男,並查扣2手槍、13顆子彈,檢方依殺人未遂、槍砲條例、強制罪等起訴羅男。
起訴書指出,羅男與林某有債務糾紛(疑似砂石買賣債務),去年11月13日羅指使王男開車載他去討債,一路從梧棲區到中西區,又回到梧棲區,跑了一個下午,王男都是好意服務,當晚數度到梧棲區皇妃KTV(林某夫妻所經營),得知他們正在營業,王男發現羅竟拿出槍械,而出言勸阻他不要鬧事。
可是羅脾氣暴躁,持槍對王的車子擋風玻璃、置物箱、副駕駛座玻璃等處射擊4發,嚇得王男只好聽命行事。
當晚再次載羅男繞到皇妃KTV前,羅男就朝大門玻璃連開6槍,不顧當時店內有20餘人,子彈不長眼,很可能打到店內任何人,皇妃KTV玻璃大門被打碎後,命王男開離現場,自己在梧棲區浩天宮下車。
當晚王男嚇得趕緊到警局說明,翌日凌晨警方逮捕羅男,在他車內查獲子彈、彈殼數顆,1個多月後羅男供出藏凶槍所在,查扣2改造手槍及子彈多發。
羅男辯稱沒有殺人犯意,檢察官認為明知店內正營業,來來往往人員及客人,竟恣意朝大門內部射擊,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另逼迫王男行無義務之事,全案依殺人未遂、槍砲條例、強制罪等起訴羅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