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女遭詐騙集團利用 還被人拐到中國結婚…
中度身心障礙的阮女常遭詐騙集團利用,甚至被人拐到中國結婚;去年又遭到銀行控告,原來是她16年前竟辦信用卡,欠了5萬多元卡債。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以請求權罹於時效判銀行敗訴,阮女免還。(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阮姓女子有中度身心障礙,常遭詐騙集團利用,甚至被人拐到中國結婚,家屬不堪其擾,提訴確認婚姻無效勝訴,並聲請禁治產宣告獲准,不過,阮女去年又遭到銀行控告,原來是她16年前竟辦信用卡消費,欠了5萬餘元卡債;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審理後,以請求權罹於時效判銀行敗訴,阮女免還。
據查,阮女自幼就有智能障礙,對日常生活理解能力極差,無獨立謀生能力,甚至因此常遭詐騙、利用。
2003年12月間,阮女被詐騙集團人員拐到銀行開帳戶,存摺、提款卡都被拿去當洗錢工具,成為被告;2005年4月間,她被拐到中國旅遊,因金錢誘惑當了人頭,跟一名劉姓男子在中國登記結婚,家屬等阮女回國後才發現此事,馬上訴請確認婚姻無效。
由於醫院鑑定認為,阮女對較複雜行為,包含結婚的理解與執行能力有明顯障礙,法院因此認為她缺乏結婚認知能力,判決婚姻無效;同年底,家屬為了徹底解決此事,向法院聲請禁治產宣告獲准。
不料,去年間,阮女又成為被告,因為她在2002年8月間辦了信用卡,共積欠5萬5131餘元帳款、利息及違約金沒還。阮女家屬雖主張阮女根本無法判斷信用卡申請書法律意義,契約無效;但銀行認為,阮女成為禁治產人是信用卡消費後3年,與本案債權無關,要求還錢。
法官則認為,阮女第一筆消費到最後一筆消費均沒還款,銀行最快在2002年10月時就可請求還款,卻遲至去年9月才提出本案訴訟,已超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