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前撞死妻子與律師 狠夫二審仍判死刑
洪當興駕車在台南地院院區車道狠撞輾死律師黃政雄與妻子李怡慧。(資料照,記者王俊忠翻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2017年7月17日下午發生在台南地方法院西側門人車通道的駭人車禍命案,造成開庭律師黃政雄與委任女子李怡慧兩人重創身亡,涉開小貨車兇狠撞死兩人的李怡慧丈夫洪當興,2018年2月被地院一審依故意殺人罪判洪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台南高分院於今天下午4點半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
這件駭人聽聞的死亡車禍是律師在台南地方法院院區內第1件遭當事人故意撞死的慘案。
對二審判決結果,死者李怡慧胞兄透過律師林媗琪表示,感謝法官為死者伸張正義,迄今家屬仍無法面對兇手,因為怡慧再也回不來了,希望怡慧留下的兩個孩子未來能不受干擾的成長。黃政雄的家屬也說,感謝台南高分院法官為死者伸張正義。
判決指出,被告洪當興與李怡慧原為夫妻關係,兩人感情不睦,案發前已分居,並向台南地院提起訴訟請求准其與李怡慧離婚,且於2017年7月17日下午2時30分許先到台南地院家事調解室進行調解。
李怡慧委任黃政雄律師陪同出席調解,洪當興與李怡慧經法院調解成立而離婚。洪當興在離婚案調解成立後,於同日下午3時36分許駕駛其自用小客貨車,由北向南行駛於台南地院與台南地檢署之間的車道,在行經該車道中段的郵局招牌處附近,見李怡慧與黃政雄律師2人徒步走在其同向左前方的車道邊。
洪當興一時想起過往的婚姻生活、調解過程及子女親權行使的歸屬等事而憤恨盈胸,竟基於殺人故意、駕車靠近李怡慧、黃政雄兩人後方,接著重踩油門加速從後衝撞李怡慧及黃政雄,並對2人身體輾壓而過,致黃政雄肋骨骨折併氣血胸、送醫急救(到院前即心跳停止),當天下午5時許急救無效死亡;李怡慧也因頭頸胸腹部撞挫輾壓傷併頸椎、雙肋多處骨折、骨盆骨折、氣血胸、肝腎撕裂傷,送醫急救,延至同年7月19日下午6時36分許不幸身亡。
案發後,受害人李怡慧的父親與黃政雄的妻子、母親向洪當興提告求償,去年,台南地院民事庭判洪嫌須共賠兩受害者的3名家屬2792萬多元。
涉嫌駕車在台南地院院區車道狠撞輾死律師黃政雄與妻子李怡慧的莽夫洪當興(戴安全帽者)。(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