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治連勝文被封「上帝之手」女名醫湯月碧涉貪判9年

網友封「上帝之手」的名醫湯月碧收賄遭高等法院判刑。(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有「上帝之手」美譽的台大醫院前外科部教授兼整形外科主任湯月碧,於2010年間收受賄賂,護航業者採購案,還持假發票向基金會詐財,不法獲利94萬餘元,一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職務收賄等罪,判12年,另犯商業會計法,判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5年,高等法院考量湯月碧繳回犯罪所得,今改判湯月碧涉職務收賄等罪9年、褫奪公權4年,另商業會計法部份仍判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可上訴。
湯月碧的辯護律師方伯勳聆判後表示,高院認定全案事實的部份有誤,「一定會上訴最高法院」;湯月碧未出庭聽判。
湯月碧是國內整形界大老,曾擔任連勝文槍擊案醫療小組召集人,由於連勝文頭部中彈,術後臉上卻幾乎看不出疤痕,網友因此封其為「上帝之手」;她遭檢方約談時,即向台大醫院提出離職,103年間已退休。
全案源起於100年間,檢調偵辦署立醫院採購弊案,追查發現案外案,查出湯月碧於99年間台大醫院辦理「整形外科統合式微型骨鑽鋸組」、「微創水刀清創儀」、「多功能血管雷射」3項採購案時,與醫療器材代理商創世達、淩宇等公司負責人郭秀東、賴榮錦勾結。
湯月碧因與郭秀東的父親為舊識,只要湯需要訂購花籃等日常生活事項,郭秀東都會事先墊付相關款項,湯因此指示下屬,以差別待遇,或將標案採限制標,並洩漏相關標案訊息等方式,讓郭、賴推薦的公司搶得上述3項合計620萬元的採購案。
事後,郭男交付41萬8千元賄款,另賴99年度還替湯代墊訂購花籃及虛開發票營業稅17萬3千餘元,總計收受行賄與不正利益共59萬1千元。
不僅如此,99年間,湯月碧因繳稅或用款需求,竟要求郭、賴開立假發票,以跟廠商購買醫療耗材等名義,向基金會請款,前後詐得35萬3千4百元。
一審時,湯月碧否認指示助理護航業者,更否認收賄,且發票都是真的,不過,因有助理等證人證詞,合議庭認定湯確實護航並收賄,斥責她社會地位高,本應奉公守法,廉潔自持,卻罔顧法紀,除有損官箴外,也破壞公務正常運作及執行公正性,損及國家法益,應予非難,因此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職務收賄等罪,判12年,另犯商業會計法,判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