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債中埋伏 高雄男連開36槍傷人遭重判9年10月
戴男車輛駕駛座車門有一個彈孔,懷疑子彈可能由內而外射出。(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戴姓男子與劉姓男子有債務糾紛,兩人相約談判時,劉男率人在半途中埋伏,朝戴男座車連開17槍,戴男左手中彈逃過死劫,劉開完槍後,4小時後又跑到與戴男熟識的建材行再開19槍,幸未傷人,橋頭地院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劉徒刑9年10月、科罰23萬元。
判決指出,有毒品及槍砲前科的33歲劉男與有毒品前科的32歲戴男因債務糾紛,曾於新興區美麗華酒店喬債不成起衝突,2017年12月28日凌晨,兩人再度相約到梓官區金馬KTV談判,戴男與友人赴約時中伏,被劉男一方從車上開槍貫穿戴男左手臂,戴男駕車狂逃近3公里後撞上橋樑邊坡「卡」車,幸友人及時接應逃過死劫。
當天清晨5時許,楠梓區1家建材行被人開3槍,造成外牆受損、玻璃碎裂,警方根據目擊者提供車號,確認是劉男一方的涉案車輛,建材行鄒姓老闆供稱與戴男熟識,檢警研判應是劉殺戴未果,才向建材行開槍洩憤。
劉男開槍後逃了17天落網,橋頭地院審理時,劉坦承犯行,供稱作案槍枝是蔡姓友人欠他賭債抵壓給他,且槍擊案後,他已賠50萬元給戴男獲得對方原諒,還說他不是要針對戴,而是戴男替人出頭才會開槍;合議庭依非法持有手槍罪,判劉徒刑6年,併科罰金新臺幣23萬元、殺人未遂罪徒刑6年6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徒刑8月,應執行徒刑9年10月,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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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梓區1家建材行也被人開3槍。(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