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鬼抓人撞斷同學門牙 小四生遭求償100萬
張童走廊玩鬼抓人遊戲,撞斷同學門牙,新北地院判須賠償林童35000元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記者陳慰慈攝)
更新:17:14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就讀國小四年級的張姓男童與同班林姓男同學在走廊玩鬼抓人遊戲,沒注意到林童已跌倒在地,被絆倒撲跌壓在林童身上,撞斷林童門牙,林童父母認為兒子因此有暴牙,影響容貌與發音,怒向張童及張童父母求償共100萬元,新北地院認為醫院診斷書指門牙受到撞擊,未傷到牙本質及牙隨腔,而張童也須負50%的過失責任,今判須賠償林童35000元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6年10月27日午休下課時間,張童、林童與另10名同班同學在學校走廊玩鬼抓人遊戲,林童不小心在教室前走廊跌倒,張童經過時未注意,被林童絆倒在地,身體直接壓在林童身上,造成林童左上及右上正中門齒牙齒斷裂。
林童父母認為,兒子因此有暴牙現象,不但容貌改變,長久將影響自信及發音問題,又兒子有先天性心臟病,蛀牙將導致心內膜炎風險增高,此外,兒子頸胸也被壓傷造成肌肉筋膜疼痛,向張童求償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100萬元,張童父母應負連帶責任。
張童父母反駁表示,此意外因林童先跌倒,害兒子反應不及被絆倒,且發生地點是轉角,圍牆及牆柱逾1公尺,已遮蔽視線,應歸責於在走廊奔跑玩耍的林童;而林童父母遲至去年11月才對他們夫妻追加求償,已逾2年請求賠償告訴期,訴請駁回。
法官指出,張童本就不應在走廊奔跑嬉戲,且須隨時注意走廊有無其他行人及障礙物,認為張童應負過失之責,而醫院診斷證明書未指林童有齒裂症候群及暴牙現象,判賠醫療費1萬元及精神慰撫金6萬元,但雙方需各負一半的過失責任,因此判賠35000元;而向林童父母追加求償部分已逾告訴期,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