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撞倒人後肇逃 騎士辯:去繳電話費啦!
桃園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將楊姓男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楊姓男子去年3月20日晚間8點多,騎機車行經桃園區大業路時,撞倒黃姓男子的機車致他摔傷,楊男拉起黃男後逕自離開,還供稱「只是先去繳電話費」。桃園地檢署調查後,已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當天晚間楊男(33歲)騎車行經桃園區大業路時,追撞同向的黃男機車,黃男摔倒還碰撞到一旁汽車,導致顏面、雙手、雙膝挫傷,事後黃男向桃園警方報案,指控楊男騎車撞倒他還肇事逃逸。
楊男應訊時供稱,當天他曾停下車關心黃男,並將對方拉起來,「想說警察來還要一段時間,才先離開去繳電話費」,但他20分鐘後回到現場,就已經找不到人了。
檢方認為,楊男疏忽導致黃男受傷、肇事後離開現場,都是事實,今天偵結,已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