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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沙崙里長駱文章涉賄 追加起訴幫買票的鄰長

桃園地檢署追加起訴幫沙崙里長駱文章買票的鄰長鍾玉梅。(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追加起訴幫沙崙里長駱文章買票的鄰長鍾玉梅。(記者周敏鴻攝)

2019/03/20 11:28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當選連任的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長駱文章,競選期間涉嫌以每票2000元代價買票,去年12月間被桃園地檢署提起公訴,檢方追查,鄰長鍾玉梅幫她買票,今天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追加起訴她,至於受賄的選民,都予緩起訴處分。

駱文章是第一屆桃園市大崙區沙崙里長,2018年競選連任時有2位對手,檢方說,駱文章為了確保當選,去年11月中旬找上鍾玉梅(47歲)幫她買票,並先交付2萬元給她,作為處理選舉事務與買票工作的報酬。

鍾玉梅備妥買票對象的名單後,去年11月21日下午,前往駱文章家中,向駱文章拿取27萬元現金,再輾轉交付給名單內的135位選民,包括她自家3票的6000元,要求拿到錢的選民,都要在里長選舉中支持駱文章。

選舉結果,駱文章以1272票、得票率70%順利當選,檢方說,駱文章被檢舉買票,檢調人員偵辦時,他與鍾玉梅、受賄的選民都已坦承犯案。

駱文章去年12月間已被桃園地檢署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今天再追加起訴鍾玉梅,至於受賄的選民,檢方考量他們坦承一時失慮犯案、犯後悔悟,並已繳回賄款,已予他們緩起訴處分,緩期訴期間都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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