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店賭輸錢耍賴不付酒資 掛失止付支票吃上官司
台中市楊姓男子去年10月在台中市某酒店消費,兩度與該酒店陳姓女幹部在包廂內對賭,首場贏32萬元拿到現金,第二場輸了135萬,開出支票35萬且耍賴不付當天6萬餘元酒資,鬧到警方到場,楊拿出現金付酒資才離場,想不到楊男竟「掛失止付」該支票,讓陳女領不到錢,檢察官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起訴。(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楊董(自稱營建業者)去年10月在台中市某酒店消費,兩度與該酒店陳姓女幹部在包廂內對賭,首場贏32萬元拿到現金,第二場輸了135萬,開出支票35萬且耍賴不付當天6萬餘元酒資,鬧到警方到場,楊拿出現金付酒資才離場,事後雙方互告都不成立,可是楊董竟「掛失止付」該支票,讓陳女領不到錢,檢察官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起訴楊董,聲請簡易處刑。
據台中地檢署不起訴書及簡易處刑聲請書,楊董常到中市紫爵酒店消費而認識陳姓女幹部,也知道她好賭,去年10月12日邀陳女到「海派8店」,與他開包廂二人對賭「賭博方式為翻一張牌視大小定輸贏,每次賭資兩人先約定),當晚陳女輸32萬元,雙方未立下字據,但約定3天後到紫爵酒店收款。
楊董同月15日晚間至陳女辦公室,順利拿到32萬現金,興高采烈的楊董說今天要在紫爵再開包廂,大方的表示要給陳女機會翻盤,楊點了多位坐檯小姐、消費3瓶威士忌XR21年及食物等,至翌日上午8時,總消費額6萬9600元。當晚9時許開始玩牌到凌晨1、2時楊董輸了約百萬元,陳女認為適可而止,想早點結束,也懷疑是否真能拿到錢,但楊董不想結束,開了35萬支票一張,陳女才繼續陪玩,持續玩到清晨8時,楊董總計輸了135萬。
結算後沒說其餘賭資怎辦,楊董就想離去,楊女等請他付了酒資再走,楊董說他已付35萬,不願再付酒資,陳女說這是兩回事,員警到場,雙方持續互吵,最後警方勸楊董付了酒資才走。
楊董顯然不服,離去後提告楊女等強制及恐嚇等罪。楊女翌日持支票去銀行兌現,發現對方已「掛失止付」,過沒幾日又收到地檢署傳票,楊董告她強制等罪,陳女也反告楊董詐欺等。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上情,認為雙方互告都不成立,倒是楊董明知支票是用來支付陳女賭資,竟謊稱支票遺失而「掛失止付」,顯然觸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依法起訴聲請簡易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