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敢回營區 阿兵哥逃21天投案
鄭男逾假未歸21天被發布通緝,自知難逃法網乖乖向分局投案,橋頭地院依違反職役職責罪判他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在海軍艦指部服役的鄭姓阿兵哥,因欠債擔心債主到營區要錢,竟在逾假未歸21天被發布通緝,鄭自知難逃法網乖乖向分局投案,橋頭地院依違反職役職責罪判他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去年5月底,在海軍艦隊指揮部168艦隊汾陽軍艦擔任志願役士兵的鄭姓男子,休假離營的隔天應回營區報到,但鄭男逾假未歸,部隊長官和家人撥打他的電話也找不到人,只好逐級向上通報。
在外逃兵逃了21天的鄭男,後來輾轉得知自己逃兵被通緝,自知難逃法網的他,只好前往警局投案,面對長官詢問,鄭男才說自己在外積欠債務,擔心被債主到營區要錢,加上部隊訓練很累,他怕債主上門要債後,長官會加倍「磨練」他,所以才會當起逃兵不敢回營區。
橋頭地院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到他沒有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但因他逃兵的行為枉顧國家法令、部隊紀律與自身職責,並影響部隊管理及國防安全,因此依陸海空軍刑法違反職役職責罪判他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