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持毒拒捕拍掉警員密錄器 畫面一片黑...妨害公務不起訴

桃園地檢署已予張姓、蘭姓男子涉嫌妨害公務案件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已予張姓、蘭姓男子涉嫌妨害公務案件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2019/02/27 12:4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張姓、蘭姓男子因持有毒品,被桃園警方攔查時拒捕,過程中雙方不斷拉扯,張男還拍掉警員身上的密錄器,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兩人,桃園地檢署調查時,勘驗密錄器,卻只看到一片黑,認為兩人妨害公務罪嫌不足,已予他們不起訴處分。

警方說,去年9月26日上午10點多,桃園警分局大樹派出所余姓警員在桃園區延平路攔查張男(28歲)、蘭男(31歲),張男因通緝中,先出示他人的證件,被警方識破後,他就與余姓警員拉扯,想要逃逸。

過程中余姓警員的四肢多處被抓傷,身上的密錄器、手表還被拍掉,還好支援警力及時趕到,張男才沒能順利搭上蘭男的機車逃離。

警方依妨害公務現行犯,將張男、蘭男送辦,檢方說,張男因擔心被警方查獲,才會加以抗拒,而他的推拒、拉扯等動作,「強度難認已達刑法公然侮辱罪所欲非難之強暴、脅迫行為之程度」,加上密錄器畫面一片黑,只聽到「先抓這個」、「不要動」、「抓到就抓到,還給我跑」等聲音,罪證不足,已予張男與蘭男不起訴處分。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