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摸熟睡女兒下體 獸父還照手電筒想看清楚…
獸父竟趁女兒熟睡時潛進房間撫摸她的大腿,甚至伸手摸下體,還變態拿手電筒來照,想看得更清楚,遭新北地檢署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獸父被控,自女兒8歲起,趁她熟睡時潛進女兒房間撫摸她大腿,伸手摸下體,還變態拿手電筒來照,想看得更清楚,前年,14歲的女兒再也受不了,自己到警局報案,獸父辯稱喜歡女兒才以此方法表達親近,新北地檢署認定獸父猥褻女兒2次,今依乘機猥褻罪嫌將他起訴,並依兒少法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起訴指出,2012年8月晚間,獸父趁當時8歲的女兒睡覺時,躡手躡腳進入女兒房間,伸狼爪摸女兒大腿,甚至還伸手進內褲撫摸女兒下體;2014年9月前的某一晚,又溜進女兒房間,脫掉女兒短褲及內褲,用手電筒照射女兒下體,再伸手撫摸滿足性慾。
獸父到案後辯稱,喜歡女兒想跟她親近,才會做出這樣的行為,僅承認對女兒猥褻2次,檢方認為獸父在鬼扯,雖受害女兒指控,父親2012年8月至2014年9月間,趁她熟睡無法抵抗時,以每月3到4次頻率對她猥褻,偵訊時改口稱無法計算頻率,檢方因此只能依獸父承認的2次犯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