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護送3000萬現金遭劫 主嫌被訴、2共犯通緝中
劫匪王璟澄被依加重強盜罪起訴。(資料照)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台北街頭去年發生3000萬元現金重大劫案,2名女子受託替國際黃金買賣業者送鈔,被劫匪王璟澄及2名同夥盯上。2匪見女駕駛下車買消夜,立刻持刀搶劫,逼另名女子下車,連車帶錢搶走。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加重強盜罪起訴王,另對劉男、林男2名同夥發布通緝。
檢警調查,黃金業者多次委託UBER鄧姓女司機送錢,鄧女總會找王姓友人陪同,2女某日在長安西路邊收錢點鈔的過程,被馬路斜對面舞廳的泊車小弟王璟澄看在眼裡,王男心生歹念,決定找人來「幹一票」。
去年10月29日,王、劉、林3人見鄧女又前來收錢,立刻尾隨在後,伺機行搶。鄧女與王女收齊3000萬元後,把車停在中坡北路,鄧女下車買鹹酥雞,王女則留在右前座顧車,王男3人認為機會到來,由王、劉闖入車內,拿刀威嚇王女下車,並把整輛車開走。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一路追查,發現劉、林把車棄置在忠孝東路五段附近,再搭上接應轎車離去,警方趕往棄車現場,先在車內找到剩餘的200萬元,再持續追查,於寧夏夜市附近國小的地下停車場找到接應轎車,車內並有林男指紋,因此鎖定3人身分。
檢警隨後追捕王男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今依加重強盜罪將他起訴。但劉、林犯後立刻出境,迄今未到案,檢察官只能發布通緝。
另外,警方還逮捕王男的同事李姓男子、同鄉汪姓男子,並從他們身上起獲80萬元,懷疑2人知情。檢察官當時複訊諭令2萬元交保,但後續調查發現,2人案發當晚雖與王男聚會,但無具體涉案事證,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