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議員張運炳涉賄選 被起訴今移審地院

桃園市議員張運炳涉嫌買票,檢方偵結全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張運炳及張姓總幹事,今日移審桃園地院,檢方日前也依法對張運炳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中壢區63歲、7連霸無黨籍市議員張運炳,涉嫌在去年選舉投票日的凌晨,在車內將現金交給樁腳向選民買票,桃園地檢署接獲情資,去年12月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搜索張運炳及其62歲張姓競選總幹事的住處、服務處所,張運炳也被收押禁見並缺席12月25日的議員就職典禮,檢方偵結全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張運炳及張姓總幹事,今日移審桃園地院,檢方日前也依法對張運炳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其餘涉嫌收賄的4名選民,則被聲請簡易判決。
尋求連任的前無黨籍聯盟黨團總召張運炳,從1987年開始從政,曾任桃園市升格前中壢市第6屆市民代表,及桃園縣第12、13、15、16、17屆縣議員,本次選舉中壢選區選情十分激烈、參選人數超過20多人,張運炳最後驚險以吊車尾當選,成了7連霸議員,不過,選後檢調就接獲他涉嫌賄選的情資。
檢方指出,張運炳於去年11月24日凌晨、選舉活動結束後,以電話連絡張姓競選總幹事,在電話中暗示來去運動,兩人會合後便駕車前往中壢區大崙、龍崗及內定里等地,用電話聯絡樁腳碰面,並交付每人1萬2000元到4萬元不等的賄款,指示向熟識的選民買票、要求投票支持。
檢調於去年12月間發動搜索,查扣用來行賄的現金、行動電話及選舉拜訪名冊等證物,張運炳也被收押,他至今仍否認。
檢方指出,張運炳等人準備100萬元現金行賄,搜索時在張運炳及張姓總幹事處所,分別扣得預備行賄的賄款10萬7000元、44萬1700元,另4名選民已繳回7萬9000元不法所得,總計62萬7700元,於起訴時併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11:42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