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兒哭不停…年輕媽媽猛搖制止 撞頭變成植物人
媽媽制止1歲兒子哭鬧,竟抱起他猛力搖晃,致兒子頭撞衣櫥變成植物人,彰化地檢署起訴涉嫌家暴傷害的父母。(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虐童?管教過當?彰化縣二林鎮張姓、葉姓夫妻育有一對龍鳳胎,去年2月,年僅1歲多的雙胞胎弟弟哭鬧,葉女制止不了,抱起孩子前後用力搖晃,導致兒子頭部撞到衣櫥,造成硬腦膜下出血,抽搐、陷入昏迷,葉女沒有將他送醫,竟還拿起鉛筆不斷刺兒子腳底,試圖喚醒他,直到張男回家見狀,才將孩子緊急送醫,但為時已晚,男童已陷於植物人狀態。彰化地檢署認為張童父母管教過當,依違反家暴傷害、過失致重傷罪嫌將兩人起訴。
起訴內容指出,張男(37歲)、葉女(29歲)生有7名子女(應是8名),常因張童經常哭鬧就出手毆打管教,導致男童臉部、身體多處瘀傷。2018年2月8日,男童再度哭鬧,葉女抱起他來安撫,兒子卻越哭越大聲,她於是前後搖晃制止,結果張童頭部撞到衣櫥,硬腦膜下出血。
男童陷入昏迷、抽搐,葉女不送醫,卻拿尖物刺他腳底,試圖喚醒兒子,一個多小時後,父親張男回家才緊急將他送醫急救。醫院人員發現男童身上有多處新舊傷痕,通報縣府社會處,認為有家暴嫌疑,請司法介入調查。
偵辦檢察官指出,這個家庭人口眾多,父母教育方式屬傳統教養,見子女哭鬧就動手體罰,曾因管教過當被通報高風險家庭。葉女坦承,是在安撫男童時搖晃過度,才不慎撞到衣櫥,經查頭部未有舊傷,腳底新傷是鉛筆刺傷,男童父親也坦承疏失,將兩人傷害罪嫌起訴,因違反兒少法要求加重1/2期刑,葉女令有過失致重傷害罪嫌,請予分論併罰。
彰化縣社會處保護服務科科長黃荻說,目前男童已甦醒,眼球能轉動,安置在「安全護理處所妥善照顧」,本案發生後,社會處評估男童原生家庭養育狀況,含男童在內5名幼童先交由社會處與出養家庭安置照顧,未來評估各種條件後,仍有可能讓他們回到原生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