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打麻將娛樂 檢察官給叮嚀避免觸法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陳志銘建議少碰賭。(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年節將近,許多民眾會湊在一起打衛生麻將自娛,但因我國法律仍有賭博罪,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陳志銘特別提醒以下幾件事,以免遭到警察查水表,壞了過年興致。
陳志銘表示,如果民眾是在公共場所(例如公園)或是不特定人得出入之場所(如營業中的雜貨店)進行賭博行為,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賭博罪;若僅約集3、5好友,一同在家中稍微小試身手一下,大抵不會構成刑法上的賭博罪。
但如果是不特定人常常可以進出的地方(例如坊間有部分個體戶所經營的小賭場),這種情況依照實務見解「住宅雖原非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惟若長期供不特定之人賭博財物,即失純住宅之性質,與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異」,還是會被認定是公然賭博而有刑事責任。
至於,有營利目的之人(例如抽頭金等等)而提供其住家作為他人賭博的場所,或是聚集不特定多數人賭博的人,另構成刑法第268條聚眾營利賭博罪。
陳志銘指出,就算沒有以上行為,其實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也有規定「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者,處新臺幣9000元以下罰鍰。」換句話說,就算在「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場」打「衛生麻將」沒有刑責,還是得面臨行政罰鍰。
陳志銘透過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建議「賭還是少碰為妙」,而如果真的為了親朋好友歡聚一堂的小試身手,則建議盡量注意音量及敦親睦鄰,否則打擾到鄰居,遭致檢舉,遇警察登門查水表,還是會有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罰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