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不單行!騎電動獨輪車自摔 違法上路又挨罰
張姓民眾騎乘的電動獨輪車,外型新潮拉風。(記者林嘉東翻攝)
〔記者林嘉東/新北報導〕張姓男子帥氣騎上電動獨輪車在北海岸兜風,不慎摔傷,狼狽通報救護,反引來警方側目,遭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200元以上罰鍰。
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野柳派出所日前獲報,核二廠前台二線44.5公里處金山往萬里方向有交通事故。
警方到場赫見有台獨輪電動機車倒在路旁,一旁則為摔傷腳的張姓騎乘者。
經通報消防局協助將張送醫救治後已無大礙,並通知張的家人將獨輪電動機車帶回。
電動獨輪車特殊造型設計,騎乘在路上常吸引眾人目光;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指出,依國內法規,電動獨輪車其實是無法於一般道路上行駛的。
金山分局強調,電動獨輪車屬於動力運動休閒器或其他相類似之動力器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之1條規定,非屬汽車及動力機械範圍內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可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金山分局長陳保安呼籲,騎乘電動獨輪車危險度相較一般汽車及機車高,勿因一時的帥氣或好玩而騎上道路,除違反相關法規警方可依法舉發外,更會對其他駕駛及用路人造成危險及傷害,不可不慎。
張姓民眾違規騎乘電動獨輪車不慎自摔,消防員協助將他送醫救治。(記者林嘉東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