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子要抓妳!心儀女藥頭 社區總幹事洩密遭訴
社區總幹事為了討好女毒販,竟洩漏警方機密公文,被新竹檢方依涉嫌洩露國防以外之機密起訴。(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陳姓社區總幹事在刑警上門偵辦萬姓女毒販,竟為了討好她,而將警方機密公文洩漏給她,甚至示警「條子要抓你」,讓萬女因而改變販毒習性,直到她遭逮法辦,檢警才知偵辦內容遭社區總幹事洩密。新竹檢方依涉嫌洩露國防以外之機密起訴。
檢警調查,新竹市警方調查偵辦一起毒品案,鎖定40歲的萬姓女藥頭為目標,到她承租的1處社區大樓明察暗訪。警方持公文向陳姓總幹事表明身分,同時強調萬女涉毒品案將被拘提法辦,除要求調閱社區監視器,還調查出沒萬女住處的不明人士。
事後刑警要求陳男保密,但他卻偷偷將警方的公文書拿給心儀已久的萬女看,還告知對方「條子正在追捕你,小心一點!」,讓萬女有防範之心,改變販毒手法,然她事後仍遭警方逮捕法辦。
萬女在偵訊時,竟向檢警嗆「你們要抓我,我早就知道了,公文都看過了」,檢警這才發現陳姓總幹事涉嫌洩密,也將他移送法辦。萬女涉毒部份後來遭新竹檢方起訴。
陳姓總幹事否認洩密,聲稱沒有拿給萬女看。不過萬女則證稱,當時確實透過總幹事收到風聲,也有看到刑警的公文,且公文上也註明需保密。新竹檢方認為陳男涉洩露國防以外機密,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檢警表示,遇到社區查察毒品案遭保全阻攔刁難,若未達妨礙公務程度,警方仍可以將事發時間、過程、對話錄音保存下來並陳報警局,以違反保全業法第4-1條「執行保全業務時,發現其他與治安有關之事故,應通報當地警察機關處理」,來處罰保全公司,要求社區保全人員積極管理及處置,最高可處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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