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剛當選 北斗鎮長李玄在貪污罪起訴
當選北斗鎮長的李玄在(右)受民眾請託開掩埋場大門,被檢方依貪汙罪起訴。(記者顏宏駿翻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才剛當選彰化縣北斗鎮長的李玄在,前年8月間接受民眾請託,要求清潔隊把北斗垃圾掩埋場大門打開,讓傅姓民眾得以入內傾倒廢棄物,檢方認為,李玄在具有「實質影響力」迫使公務員決定放行,讓民眾不當獲利7萬7千805元,因此將其依貪污罪起訴。
李玄在對此表示,自己是「清白的」,一方面他不是公務員,沒有貪一毛錢,怎能說是貪污?其次這些廢棄物也並非事業廢棄物,他一定會在一審向法官爭取清白。
起訴書表示,傅民原本以6萬多元代價委託垃圾清運業者前來清理建築廢棄物,事後為了省這筆錢,有意倒到北斗垃圾掩埋場,便打電話給「北斗鎮長服務處主任」李玄在,李明知北斗垃圾掩埋場處於半廢棄狀態,只有春節期間可堆放,竟要陳姓清潔班長前來開門放行。
起訴書指出,陳姓班長受制於李玄在的「實質影響力」違反禁令,讓業者進入丟棄54餘公噸的垃圾,此舉讓傅姓民眾省下7萬7千805元的垃圾清理費,李已觸犯貪污罪及廢棄物清理法,因此予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