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伯父一夜性侵2次 6歲小女生向媽媽哭喊:下面痛痛…
性侵示意圖。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1名單親媽媽小唯(化名)因工作無法抽身,拜托前夫的哥哥陳男幫忙照顧6歲大的女兒1晚,沒想到竟被陳男1夜間,女兒被陳男連續性侵兩次,小唯不滿拉著陳去派出所報案,陳也坦承犯行,被橋頭地院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4月。
判決指出,小唯平時因工作忙祿,有時侯會拜托前夫的哥哥陳男幫忙照顧女兒,去年10月間,小唯工作忙祿無法分心照顧女兒,於是請陳男幫忙照顧女兒1晚,隔天早上,小唯去接女兒回家後,小女生哭著向媽媽喊「下面痛痛」。
小唯追問後,得知陳男疑似性侵害自己女兒,於是跑到陳男住處理論,小唯還擔心前婆婆的面子掛不住,沒有報警找警察上門,拉著陳男往派出所,兩人一到派出所後,小唯還沒開口,陳男就主動向警方坦承自己有猥褻女童。
橋頭地院審理時,陳男說自己只有國中畢業,一個月才賺1萬多,沒有錢賠對方,也不曉得拿什麼賠,合議庭認定他案發坦承全部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但身為長輩卻沒有真誠愛護姪女,且欠缺對他人身體之尊重,對小女生日後的身心發展不無影響,犯罪惡性嚴重,因此判他有罪,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