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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縣議員廖輝星用人頭領錢給助理 偽造文書被起訴

桃園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前桃園縣議員廖輝星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前桃園縣議員廖輝星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2018/12/28 12:12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前桃園縣議員廖輝星2011年到2014年擔任桃園縣議員期間,聘用王姓公費助理,因王積欠銀行債務會被扣薪,廖輝星就找來不知情的黃姓民眾充當人頭,幫王順利請領到3年半共150萬2097元的薪資,桃園地檢署昨天偵結,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廖輝星提起公訴。

檢方一度懷疑廖輝星找人頭的動作,是想要將公費助理的薪資,收進自己的口袋,但廖輝星堅決否認,他說,他聘王姓公費助理,幫他開車、炒菜並陪他跑活動,因王有卡債,不能報助理費,才會找了黃姓民眾充當人頭,用黃的身分資料幫王請領公費助理薪資。

檢方調查,2011年5月間,廖輝星用黃姓民眾的存摺、印章,並出具「公費助理聘用申請表」等文件,向桃園縣議會申請補助助理費用與領取春節慰勞金,桃園縣議會職員不疑有他,前後3年半的時間,共撥付150萬2097元到黃姓民眾銀行帳戶,廖輝星再派人領出並交給王姓公費助理,已涉嫌偽造文書罪。

另外,曾經負責領錢並交給王姓公費助理的黃姓公費助理,2017年11月前往桃園地檢署以證人身分接受訊問時,供稱他幫黃姓民眾領過一次錢,領錢之後交給黃姓民眾,被檢方認為他涉嫌偽證罪案件,已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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