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高中妹「很可愛」 粗工忍不住親臉一下慘了...

苗栗地方法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林男拘役60天。(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林姓男子見1名高中學生妹長得「很可愛」,竟尾隨學生妹並攔下,並趁學生妹來不及反應之際,用手勾住學生妹的脖子,朝學生妹的臉頰親了一下;學生妹驚嚇掙脫逃離,並報警處理,警方循線將林男查獲,苗栗地方法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林男拘役60天,如易科罰金,1千元折算1日。
法官調查,林男從事粗工,於今年4月7日晚間10點許,騎自行車行經竹南鎮國泰夜市時,見到同樣騎自行車的被害學生妹離去,林男也跟上尾隨。
林男跟到竹南鎮竹圍街一條巷口時,見四下無人,上前攔下學生妹,並趁學生妹還來不及反應之際,先以右手勾住學生妹的脖子,再親吻學生妹的左臉頰1下;學生妹受到驚嚇,隨即掙脫後逃離。警方受理學生妹報案後,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追查林男到案;他坦承,因覺得對方很可愛,一時忍不住才會親吻對方。
法官審酌林男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為滿足一己私慾,竟以手勾住被害人脖子後親吻臉頰,以此方式性騷擾,不僅使被害人受驚而生心理上之陰影,亦影響被害少女之身心健全發展,所為甚屬不該;惟念其犯後於警詢、偵訊及本院訊問時均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之行為,判處拘役60天,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