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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縣議員候選人樁腳現金買票 檢聲押法官裁交保檢提抗告

    投縣第一選區某議員的樁腳涉現金買票,有選民繳回千元。(示意照)(記者陳鳳麗攝)

    投縣第一選區某議員的樁腳涉現金買票,有選民繳回千元。(示意照)(記者陳鳳麗攝)

    2018/11/23 12:57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議員第一選區某候選人的曾姓樁腳涉以每票500元幫忙買票,南投檢警調傳喚相關選民、證人和曾姓男子,有選民繳回賄款1000,南投檢方向地院聲押,惟法院以有羈押之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為由,裁定5萬元交保及限制住居,檢察官不服已提起抗告中。

    住在南投縣名間鄉的曾姓男子,涉嫌於10月間及11月初,以每票500元的代價,幫某候選人向民買票,南投檢警調在19日向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同步傳喚選民、證人和曾男,並扣得選民繳回的賄款1千元。成為南投檢警調偵辦賄選案行動中,首件縣議員選舉層級的賄選案。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曾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的投票行賄罪嫌,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惟法院以「有羈押之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為理由,裁定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察官不服裁定,已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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