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倫戀女法警 男法警備勤室硬上還自拍
花蓮地檢署已婚袁姓男法警,不倫戀一名喪夫女法警,被要求分手後仍想發生性關係,竟趁兩人單獨值夜勤時,強拉女方到男備勤室性侵、口交得逞。袁事後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花蓮地檢署已婚袁姓男法警,不倫戀一名喪夫女法警,被要求分手後仍想發生性關係,竟趁兩人單獨值夜勤時,強拉女方到男備勤室性侵、口交得逞。袁事後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袁男去年已遭花蓮地檢署記兩大過後免職。
據悉,袁的家人均發展有成,袁本身則是具20年資歷的資深法警,但去年7月間,女法警不堪婚外情壓力,開口向袁要求結束感情時遭拒絕;當月21日22時許,兩人一同值班時,女法警直接告訴袁男已向上級長官報告不倫,氣得袁在辦公室內飲酒並發生爭吵。
花蓮地院判決指,袁男當時極度不爽,甚至在花檢脫光衣服並於大廳咆哮,最後硬將女法警拉進男備勤室強迫性交、口交得逞,過程中還持手機攝影。
女法警遇害後向法警長自揭受害過程,同時向檢察官提出告訴,袁男立刻遭拘提,但未第一時間出面的袁,經家人與同事策動,才到案說明。
法院審理期間,袁男承認硬上女法警,但大打悲情表示,犯下本案後,未來已無公家頭路,家庭負擔與房貸尚需他負責,且已獲女方原諒,盼求輕判;但合議庭認定,袁身為具司法警察事務之法警,除值勤時飲酒,還在辦公室處所以暴力手段行性侵,去年11月14日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徒刑,並沒收偷拍手機。
不服的袁男上訴時再度強調,已與女法警達成和解,且遭免職確定後已喪失公務員資格及高額退休金,現又是家庭經濟支柱,加上仍有數百萬元房貸待繳,若因本案入監服刑,將使無辜的妻小陷入窘境,請求依法減輕其行,並宣告緩刑。
花蓮高分院審酌袁男犯罪動機、目的、犯罪手段等犯罪情形後,認定原審量刑並無不當,判決駁回;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