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爆捲入詐保案 李晶玉律師痛批:未求證只知刺激銷售量
律師代替李晶玉主張,警方否認李與詐保案件有關,無奈周刊為刺激銷售量仍出刊,直接傷害當事人名譽。(翻攝自臉書)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知名主播、政論節目主持人李晶玉,不滿周刊王未經查證就刊出她因赴美產子捲入詐保案,將遭刑事局約談,怒對雜誌及撰稿記者連帶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院今天上午再度開庭,律師代替李晶玉主張,警方明明已透過自由時報公開否認李與詐保案件有關,無奈周刊為刺激銷售量仍出刊,直接傷害當事人名譽。
周刊王日前出刊指,李晶玉因赴美產子捲進詐保案件,遭刑事局列為下一波約談對象;備感冤枉的李直斥報導不實,提起民事告訴。
李晶玉委任律師今強調,李原本就與詐保案件無關,卻因雜誌報導成了事件焦點,且警方事後也已透過自由時報公開說明李與詐保案件並不相關;而周刊王雖曾詢問承辦的黃姓偵查佐「李晶玉有無涉案?」但不能因為黃的態度不置可否,就有想像空間寫新聞。
律師也說,李晶玉赴美生產時間點是在2006年,但詐保案件源於2012後發生,明顯差距6年,卻被兜在一起,再度可見周刊未經合理查證就刊出;另,李之所以會赴美生產,其原因當年新聞均有報導,是因她懷孕初期患有姙娠性低血壓,經國內醫師建議,才赴美接受待產,絲毫與詐保二字無關。
律師認為,依周刊王處理新聞態度可知,僅知刺激銷量,卻不會實際向當事人求證。
但周刊王律師否認所有指控,他解釋,撰稿記者並非未向黃姓偵查佐查證,當時獲得答案是,「有證據就會辦」,且雜誌在出刊前,也已由另位李姓記者傳送簡訊向李晶玉詢問,庭後將把簡訊內容陳報法院。
法官聽完雙方陳述未表意見,庭末諭知全案下月13上午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