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機車撞死人 判刑4年2個月
陳男酒後騎機車行經長治鄉水源路與省道台24線路口附近時,與胡姓女騎士發生碰撞,導致胡女傷重不治。(取自Google地圖)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男子酒後騎機車上路,結果在路口與另一名胡姓女騎士發生碰撞,雙雙送醫急救,陳男命大保住性命,胡女卻傷重不治,陳男酒測值達0.8毫克,被依酒駕致人於死罪送辦,法官判他有期刑徒4年2個月。
陳男今年2月22日傍晚酒後騎機車行經長治鄉水源路與省道台24線路口附近,疑因注意力不佳,與騎機車的胡女發生碰撞,因力道猛烈,2人皆受重創昏迷送醫,胡女頭部出血傷勢過重搶救無效,陳男則撿回一命,經抽血檢測,酒測值高達0.8毫克。
陳男清醒後辯稱不知道車禍是怎麼發生的,因為碰撞後,他就昏迷了,後面的事情完全沒有印象;法官斥責陳男酒駕行為罔顧他人性命,造成死者家屬沈重傷痛,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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