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非汽油發動就沒事 女酒後騎電動機車被逮
謝女騎乘電動機車酒駕被逮。(記者鄭景議翻攝)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謝姓女子日前與朋友在台北市文山區KTV夜唱,喝了幾杯酒後,誤以為電動機車不是汽油發動就沒有酒駕問題,誰知道沒騎多遠就遇上警察,當場攔下帶回,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法辦。
警方指出,當時見到謝女騎著電動機車,搖晃不定且發出酒味,於是將謝女攔下,進行酒測,發現酒精濃度達0.26,當場逮捕謝女帶回派出所。
謝女向警方供稱,她認為KTV離家中只有5分鐘路程,且電動機車非汽油發動,是以電力發動,「應該不會觸法吧」,心存僥倖上路,直到警方指出,「電動車有馬達,屬於刑法185條之3規範的交通工具,酒後都不該駕駛上路」,謝女才恍然大悟,但已經為時已晚。
警方也呼籲,近年來環保意識抬頭,騎乘電動機車的民眾越來越多,相關法令不可不知,酒駕不但電動車違法,連腳踏車都有法可罰,切勿心存僥倖喝酒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