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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通緝犯出車禍怕被逮 竟撞人逃逸被判關1年2月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男觸犯肇事逃逸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2月。(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男觸犯肇事逃逸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2月。(記者吳昇儒攝)

2018/11/13 09:2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通緝犯黃雅國6月2日無照駕駛車輛行經七堵區大華一路時,與余姓男子的車輛發生擦撞。余男要求黃男下車協調時,黃因具通緝犯身分擔心被逮,竟直接開車逃逸,還撞傷余男。警方循線逮到黃男,將他移送法辦。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男觸犯肇事逃逸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2月。

檢警調查,黃男並未取得合格駕照,就貿然開車上路,案發時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與余男發生碰撞;余男要求對方下車處理時,黃男卻擔心警察獲報趕抵現場,自己通緝犯身分會曝光,居然駕車逃離現場,站在車旁的余男慘遭撞倒在地,造成他左大腿擦傷、右膝挫傷等傷勢。

黃男到案後向法官承認所有犯行,並宣稱自己是因為擔心通緝會被抓,才會逃離現場。

法官認為,黃男肇事後逃逸,且未協助傷者就醫,加上又無照駕駛,依規定得加重其刑,過失傷害罪部分判處黃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另觸犯肇事逃逸罪部分,則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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