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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雪璋被控誣告網友 一審判無罪

去年5月檢方依誣告罪嫌起訴朱,台北地院今認定證據不足,判朱無罪。(資料照)

去年5月檢方依誣告罪嫌起訴朱,台北地院今認定證據不足,判朱無罪。(資料照)

2018/10/25 11:3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光信里長朱雪璋,前年2月與柔術高手「深海閻王」王毓霖等人比武時,找黑衣人埋伏並砍斷王的腳筋,一審被判刑6年;審理期間他又與張姓網友筆戰,指控張男冒用他的里長名義在臉書PO文「請你注意一下你的腳筋」,控告張男偽造文書及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認定該文是朱雪璋所寫,去年5月依誣告罪嫌起訴朱;台北地院今認定證據不足,判朱無罪。

前年10月朱雪璋獲交保後,有網友在他經營的「光信里里長朱雪璋」臉書粉絲團上留言,質疑朱雪璋在比武案發後說謊。

「光信里長朱雪璋」竟留言反嗆「請你注意一下你的腳筋、有傷就請去看醫生」、「等你有能力可以搬進光信里的時候,再來這裡發言吧!」但不久即刪文,之後朱雪璋再以相同名義發文,澄清前文並非他寫的,是被冒名貼文。

朱雪璋控告張姓網友,指張男冒他名義PO文,告張男偽造文書及妨害名譽;張姓網友應訊時則指出,他只是轉貼分享文章,該篇PO文不是他寫的。

檢方認定「請你注意一下你的腳筋」是朱雪璋自己留言,因此不起訴張男,再依誣告罪嫌起訴朱雪璋。

朱雪璋偵審時開庭皆矢口否認是他自導自演,強調他是被網友惡搞,那段留言絕不是他自己寫的。

法官認為依據證據,難以認定朱明知不是張男留言仍蓄意誣陷,證據不足,判朱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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