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離家30多年要離婚 法官打臉...不准
男子離家30多年音訊全無,向法院訴請離婚,高等法院指出,雙方分居30多年,已無夫妻感情,但肇因於何男逕自離家、外遇和拒絕返家經營婚姻等重大事由所致,判何男不准離婚。(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何姓男子婚後拋家棄子30多年,音訊全無,卻有外遇又另組家庭,今年初卻指責妻子跋扈,訴請離婚,何妻則反批丈夫外遇、未盡家庭責任,早年不同意離婚,竟在她年華老去時才要求離婚,「太狠心」;高等法院指出,雙方分居30多年,已無夫妻感情,但肇因於何男逕自離家、外遇和拒絕返家經營婚姻等重大事由所致,判何男不准離婚。
何姓男子具狀指出,40年前和妻子結婚,但數落妻子未盡家庭責任,一對子女都由岳父撫養,也未祭祖,加上脾氣跋扈,對婆婆不敬,他才於婚後第七年離家各自生活,至今已分居30多年,婚姻有名無實,請求判准離婚。
何妻主張,婚後因須賺錢養家,才會將她的子女託給父親照顧,不過,她始終和子女互動良好,並沒有不盡家庭責任,反倒是丈夫離家毫無消息,她根本找不到他,還發生外遇另組家庭生兒育女,未曾返家,或盡人父的責任,兩造婚姻演變至此,都是丈夫造成的。
她感慨說,年輕時還和丈夫提過離婚,但他不同意,卻在她快70歲已年華老去又身無分文時,才負心要求離婚,「太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