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取寶188億吸金案開庭 共犯木材商仍否認犯罪
嘉義地院開庭審理「快取寶」吸金案。(記者丁偉杰攝)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快取寶」負責人孫岳澤、李欣潔夫妻吸金案,原承審法官許進國於8月開過第一次準備程序庭後,因為許退休,承審法官換成張志偉,今天進行第二次準備程序庭,第一線投資人木材商黃振龍出庭時仍否認犯罪表示「我沒罪!被冤枉的」,黃的委任律師提出黃在筆錄訊問過程有瑕疵,要求勘驗部分筆錄,並主張孫岳澤投書檢方的自白書不能作為呈堂證供。
孫岳澤夫妻等人涉嫌以「保證月利潤2至7%」等方式誆騙投資人,吸金188億3670萬餘元,受害者約500人,案經檢方調查後,今年3月依違反銀行法、證券交易法、詐欺等罪,起訴孫岳澤夫妻及第一線投資人共14人,全案爆發之初,孫岳澤夫妻潛逃中國。
黃振龍被檢方指控,指他是孫岳澤乾爹,93年起長期借貸資金給孫岳澤夫妻週轉,從中賺取高額利息,後來與王木生等12位第一線投資人,負責招攬下線投資,依親疏關係自行決定給予下線1.5至4%月利潤,並從每一筆投資中賺取0.02至3%不等的利潤差額,已構成銀行法中「非銀行經營收受存款罪」等罪嫌。
黃振龍委任律師說,黃因親友想投資,介紹親友給孫岳澤,親友後來就直接找孫,沒有透過黃,黃未曾主動向孫要利息,也未參與經營孫的公司,檢方指控黃所招攬的下線名單中,很多人都與黃不相干,至於黃收取多少利息,檢方也未加以舉證。
黃振龍在庭上喊冤說,今年3月他到嘉義市調查站作筆錄時,精神狀況不佳、供述時迷迷糊糊的,認為取證有瑕疵。黃請求法官勘驗部分筆錄獲同意。另,同案被告第一線投資人于易村等人今天也出庭,于男維持原先態度表示,「我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