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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原子筆、跳蛋插下體 變態哥趁妹熟睡硬上

新北地院依少年共對妹妹乘機性交5次,今判他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圖為新北地院刑事法庭大樓。(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院依少年共對妹妹乘機性交5次,今判他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圖為新北地院刑事法庭大樓。(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8/10/12 15:0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18歲少年涉嫌趁17歲妹妹熟睡時,多次性侵妹妹,甚至還拿原子筆、跳蛋插入妹妹下體,行徑變態,妹妹因顧慮家庭關係選擇隱忍,友人建議報警,妹妹才鼓起勇氣提告,新北地院依少年共對妹妹乘機性交5次,今判他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7月,少年見妹妹在客廳沙發上熟睡,伸出狼爪指侵;同年8月,見妹妹在爸媽房間地板睡著,竟持原子筆插入妹妹下體;9月又溜進妹妹房間,見她熟睡無法抵抗,性侵得逞;去年1月,他還在妹妹下體塞入白色跳蛋;同年4月又對妹妹指侵,少女熟睡中被「弄醒」,出言喝斥或腳踹制止,少年才會罷手離去。

審理時,少年與律師均辯稱,妹妹當下都是清醒的,因他是家中唯一男生,受到長輩寵愛,妹妹有所畏懼才不敢反抗,所為是權勢性交非乘機性交,請求獲判緩刑。

少年於警詢、偵訊時均坦承趁妹妹熟睡時性侵,審理時才翻供,雖妹妹表示已原諒哥哥、希望能給哥哥一個機會,只想要這件事快點結束,法官痛批少年違悖人倫綱常,戕害妹妹身心發展健全,不認為其情有可憫恕之處,依犯5個乘機性交罪,各判徒刑3年8月,應執行徒刑8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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