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嗆奶亡驚見遭虐顱內出血 父無罪、母緩刑
男嬰送醫時,頭部有不明顯的淤青。(記者彭健禮翻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劉姓男嬰於4個月大時嗆奶,送醫台中搶救2週不治,台中檢警原以意外嗆奶致死結案,但醫院在醫療期間,發現男嬰有顱內出血的陳舊傷,苗栗檢方重啟調查,認男嬰雙親涉及虐嬰,間接導致男嬰嗆奶死亡,依重傷害罪嫌將2人起訴。苗栗地方法院審理,男嬰母親坦承曾大力搖晃或徒手毆打,認罪協商獲緩刑2年;男嬰父親則因罪證不足,無罪。
檢警調查,男嬰父親為38歲劉姓男子、有毒品前科,母親為39歲朱姓女子,夫妻倆靠打園藝零工為生,育有2子,長子今年4歲,次子即為男嬰,於2016年8月出生。
2016年12月10日晚間9點許,朱女打119報案,稱餵奶不慎,男嬰嗆奶,經緊急送往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插管救治,因病情嚴重,轉送中國醫藥大學兒童醫院急救,男嬰仍不幸於12月22日死亡。
朱女透過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協助報請相驗,因男嬰遺體在台中,苗栗地檢署囑託台中地檢署協助,檢察官、法醫依據男嬰雙親說法,及第一時間的送醫、醫療急救記錄,以意外嗆奶致死結案。
但中醫大附醫在醫療期間發現,男嬰有左右側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害,硬腦膜有深淺不一的血水,應為不同時期、新舊傷夾陳,研判是家暴施虐造成。醫院通報轉回苗縣府社會處後,社會處提獨立告訴,由苗栗地檢署重啟調查。
經苗檢偵查,朱女才坦承於男嬰就醫前1個月間,因情緒管控不佳,徒手毆打男嬰頭部及大力搖晃男嬰;朱女並控丈夫劉男曾向男嬰丟擲物品,砸中男嬰耳朵,但劉男僅坦承曾拿拖鞋、毛巾朝男嬰丟擲,但都沒有丟到。檢方認男嬰雙親涉及虐嬰,間接導致男嬰嗆奶死亡,依重傷害罪嫌將2人起訴。
法官傳喚醫師到庭說明,指男嬰的顱內出血,是非創傷性頭部創傷,也就是等同受虐性頭部創傷,例如大力的拋摔或用力地甩造成,右腦新的出血與舊的出血相距在3週左右,換言之,男嬰新硬腦膜下出血時間約為2016年12月7日以前,較舊的硬腦膜下出血時間約為2016年11月15日以前;但醫師指出,若腦傷嚴重時,會造成吞嚥困難、容易嗆奶,但也無法分辨是意外或腦傷所造成。
法官調查發現,劉男於2016年11月8日因毒品案入監服刑,且朱女事後也改口否認對丈夫的指控。法官認為,男嬰舊傷至多僅能高度懷疑是在居處一定期間內受虐所造成,但無法確認行為人為何人?認為罪證不足,劉男無罪。
朱女則與檢察官於審判外達成協商之合意且已認罪,法官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朱女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1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4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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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的腦部電腦斷層,顯示左右側硬腦膜下出血。(記者彭健禮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