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參選人買票被抓 樁腳辯:還參選人母親人情
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縣朴子市賄選案。(記者林宜樟翻攝)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縣朴子市賄選案件,昨天指揮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朴子分局及嘉義縣調查站帶回李姓樁腳等人,偵訊到今日;李某供稱10多年前車禍,某市民代表參選人的母親曾幫忙他,有欠人情,因此自掏腰包以1票500元代價向選民請託支持該參選人。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簡靜玉指揮偵辦此案,發現李姓樁腳今天8月開始,分別到附近熟識選民住處,以每票500元代價向選民買票行賄,要求選民投票支持某市民代表候選人。
簡靜玉檢察官訊問李姓樁腳等人後,認李姓樁腳犯罪嫌疑重大,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罪嫌,惟無羈押必要,以2萬元具保,將再深入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