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醫喋血案 檢方建議羈押林光宇的原因出爐
檢方認為林光宇符合自首條款。(記者王捷翻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成醫喋血今天正式移審地院分案,但羈押問題一直受到各界關注,由於林光宇的律師籌出150萬元打算具保,南檢今天公布起訴書,並說明建議檢方羈押的原因,檢方指出,林光宇確定是以殺人未遂起訴,但檢方認為符合自首條款,未來可以減刑,另外羈押的原因,是擔心林光宇反覆實施犯罪,因此建議地院羈押。
起訴書內容指出,林光宇應訊供稱,林光宇與陳彩鳳長期不合,加上心臟外科主任羅傳堯要他離職,讓林光宇一時衝動犯案,持刀砍殺陳彩鳳,這也是檢方認為,林光宇可能會反覆實施犯罪的原因。
檢方認為,林光宇犯案後,自行走到派出所,當時警方認為因為案發時已經接獲報案,因此不符合自首條款,但是檢察官調查後發現,警方雖然知道案件發生,但並不曉得林光宇的身分,所以林光宇符合自首,未來有機會減刑。
至於羈押的原因,外檢方也認為,林光宇不只與陳彩鳳不睦,因此可能有反覆實施犯罪的問題,但是刑訴法101-1條規定的「預防性羈押」,雖然只有傷害與重傷害,並沒有規定殺人罪,但殺人罪仍有包含傷害與重傷害罪質,仍能以反覆實施犯罪的可能預防羈押,是否要交保地院將在下午今日下午2點開庭。(11:57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