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2555萬判刑14年 新北市議員蘇有仁明發監執行
新北市議員蘇有仁收賄判刑14年定讞,檢方已寄發傳票,通知蘇有仁明天到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議員蘇有仁被控在擔任台北縣鶯歌鎮長任內,以綁定公共工程標案規格方式,向廠商收賄2555萬餘元,最高法院上月26日依貪污罪將蘇男判刑14年、併科罰金1500萬元定讞,市議員職務也將因此被解職,檢方已寄發傳票,通知蘇有仁明天到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蘇有仁被控在2005年,逼迫廠商購買其妻經營工廠的庫存瓷磚,用來美化地方公共設施,並綁定標案規格,使廠商不得不從,3年間收賄2555萬餘元案經法院多年審理,前年3月高院更二審依收賄罪判蘇有仁1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00萬元,圖利方面無罪;最高法院於今年9月26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