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郎收過小女友裸照 食髓知味逼女友再傳裸照吃官司
台南地方法院判脅迫小女友要傳裸照的恐怖情郎須賠女友及其父母三人共五十萬元精神慰撫金。(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恐怖情郎!
蔡姓男子於2014年間結識不滿18歲的高中少女小芸(化名),發展成男女朋友,小芸曾把自己露三點的裸照傳給蔡男,蔡男竟食髓知味於2016年間7度傳簡訊脅迫小芸要再傳裸照給他,否則會把舊裸照傳給小芸父親或公開給大家看。
雖然蔡男未真的散布、公開小芸裸照,台南高分院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脅迫少女自拍猥褻裸照未遂共7罪,合併判蔡男4年有期徒刑;台南地院民事庭也判蔡男要共賠50萬元精神慰撫金給小芸與小芸父母3人。
判決指出,蔡男與小芸交往後,小芸曾傳自己裸露三點的裸照給蔡男,蔡男涉從2016年間起7度以LINE通訊軟體傳訊息給女友、要求女友自拍裸露猥褻照片傳給他,因小芸不順從,蔡揚言要公開女方之前的舊裸照給大家看或傳給女方父親,後因小芸未妥協,蔡男沒有得逞。
另,蔡男曾傳訊息給小芸,小芸沒有立即回覆或他禁止女方登錄臉書網站,也曾傳LINE訊息恫嚇小芸,前後對小芸犯下10次恐嚇危害安全罪及1次強搶小芸手機、控制行動的強制罪,這部分,二審合併判蔡男1年2個月徒刑。
警方提醒交往中的男女如有親密行為關係,最好避免自拍裸照與對方分享,以免日後成為對方用來恐嚇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