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檢察官林俊佑遭停職 3個月內需搬出宿舍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辦私案遭停職,門禁卡也同時停用。(記者王錦義攝)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辦私案遭停職,門禁卡也同時停用。(記者王錦義攝)

2018/08/07 17:03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不滿女兒疑遭霸凌,率警員前往幼兒園「辦私案」遭起訴。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日前決議將林俊佑停職,停職令正式送抵花檢,並立即生效,3個月內應搬離職務宿舍。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說,林俊佑3日停職令送達當天請假,收到停職令後他的門禁感應卡隨即失效;同時他目前住在檢察官職務宿舍需在3個月內搬出。而林俊佑手上偵查的案件,已分案給其他檢察官續辦,偵辦進度不受影響。

林俊佑目前月薪約新台幣12萬元,但多數是專業加給、職務加給,本俸僅3萬3410元,停職期間只能領取本俸的一半約1萬6705元。44歲的林俊佑育有一子一女,台灣大學土木系及法律系雙學位、台大法研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50期結業,2011年分發至花檢任職。

林俊佑懷疑女兒在班上遭同學霸凌,兩度帶著便衣刑警到幼兒園興師問罪,花蓮地檢署7月25日依涉犯妨害自由、恐嚇罪嫌起訴林俊佑。法務部檢審會本月1日簽報部長停止林俊佑職務,並移送監察院進行彈劾程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