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分屍9旬翁 判賠200萬
林舜銘(著長褲)、林宇光(著短褲)兄弟,聯手殺死9旬翁被判刑,新北地院另判2兄弟賠償200萬元,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92歲樓姓老翁向友人林仕琅商借4000多萬元,宣稱要投資開發「中華理教總會」(西本願寺現址)土地,林的兒子林舜銘、林宇光兄弟認為父親遭騙,將樓翁殺害、肢解後棄屍;被害者次女提出求償500萬元,新北地院判林舜銘、林宇光兄弟賠償200萬元,可上訴。
檢方調查,樓翁以投資「中華理教總會」3000多坪土地為由,陸續向林仕琅借款4000多萬元,聲稱款項都交給自稱總會理事長的林松輝「打點」,允諾土地開發案完成後將加碼返還6200萬元。
林松輝事後否認收錢,加上林舜銘兄弟私下查出該筆土地是公園用地,認為父親遭騙,2015年7月21日透過父親將樓翁約出,由兄弟倆將樓翁押到新北市三峽綑綁拘禁。談判過程中,林家兄弟因樓翁嗆父「愚蠢」怒火中燒,合力將其勒斃,分屍成6塊丟棄在雲森瀑布附近,直到有登山客發現小腿脛骨,全案曝光。
法庭審理時,林宇光不認殺人,林舜銘打算一肩扛下,合議庭認定2人都有動手;刑事部分,一審法院依殺人、損壞遺棄屍體等罪判林舜銘18年、林宇光14年8月徒刑。
林仕琅雖有參與殺人計畫,但合議庭認為他殺人、分屍時都不在場,林家兄弟供稱是因樓翁譏諷父親「自己笨」才萌生殺意,且林仕琅身為債主,樓翁若死只會不利取回債款,改依私行拘禁罪將林仕琅判刑8月。
被害者女兒另提出500萬元求償,林舜銘、林宇光仍辯稱,林舜銘受到言語刺激失去理智才動手,林宇光與林仕琅未參與殺害;法官依據刑事判決證據等判定林舜銘、林宇光都有參與,判賠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