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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勝吸金案 合議庭斥責:嚴重妨害國內金融秩序

馬勝集團台灣區總裁張金素。(資料照)

馬勝集團台灣區總裁張金素。(資料照)

2018/08/02 12:1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馬勝金融集團(MaximTrader)吸金案今日宣判,台灣區總裁張金素被判刑11年,其餘12名被告則被判刑3年至9年不等徒刑,合議庭斥責,馬勝集團所為嚴重妨害國內金融秩序及經濟安定,助長投機風氣,使投資人蒙受相當鉅額金錢損失,自當受法律制裁。

合議庭指出,張金素等人大量吸收投資會員,自2013年3月間迄今,投資「馬勝集團」民眾已逾千人,非法吸收資金總額高達139億7255萬元。

法院於2015年9月受理後,檢方陸續追加起訴其餘被告共計18件,本案聲請併辦審理高達69件,歷經26次準備庭期、43次審理庭期,累計傳喚證人共計60人,方能審結。

審理時,張金素等被告沒有一個認罪,全都辯稱以為是合法投資,但合議庭不採信,斥責被告以變質多層次傳銷方式招攬投資人參加,明知所謂「馬勝基金投資案」僅是上游投資人蠶食鯨吞下游投資人身家、血汗財產的虛幻「金錢遊戲」,仍長期招攬、吸金,被害者及金額都很多,嚴重妨害國內金融秩序及經濟安定,助長投機風氣,使投資人蒙受相當鉅額金錢損失,自當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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