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同友人助陣討債 5聲槍響後驚覺「他怎麼有帶槍!」
蘭縣呂姓男子今年3月率6名友人向許姓男子討債,到場後呂男隨即掏槍對空、對地連開5槍,在場友人這才驚覺「他怎麼有帶槍!」,其中1發還擊中在場陳姓男子,宜蘭地檢署今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呂男,另6名友人,因罪嫌不足不起訴。(記者張議晨攝)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縣呂姓男子今年3月率6名友人向許姓男子討債,到場後呂男隨即掏槍對空、對地連開5槍,在場友人這才驚覺「他怎麼有帶槍!」,其中1發還擊中在場陳姓男子,宜蘭地檢署今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呂男,另6名友人,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起訴書指出,呂姓男子與許姓男子有債務糾紛,今年3月25日晚間,呂男與李姓、林姓、高姓男子在宜蘭運動公園旁快炒店吃飯,席間呂男在電話中與許男發生爭執,不滿掛電話後,要求李男等人陪同他到場助勢。
因認為對方在河濱公園有40餘人,呂男還打電話給另名黃姓男子,要他與賴姓男子到場助陣。未料雙方抵達河濱公園後,呂男即從包包內拿出手槍,對天空、地面一連擊發5槍,其中1發打中在場陳姓男子腹部,所幸經緊急急救,才倖免於難。
呂男事後將槍枝丟棄,駕車逃逸,隔天搭火車往花蓮逃亡,但仍在3月28日被警方餘羅東火車站逮到。
檢方傳訊在場7人到案,林男等人辯稱,當時他們在快炒店吃飯,因呂男與許男有債務糾紛,要大家一起前往,他們只看到呂男拿著一個包包,並不知道裡面有槍,直到呂男對空連開5發,才嚇一跳「原來他有帶槍。」
黃男則稱,呂男打電話給他時,只知道對方人多,要他與賴姓男子到場,在呂男開槍前,他們根本不知道他有槍。呂男向檢警坦承,當天在運動公園吃飯時,就已把槍帶在身上,但槍放在背包裡,其他人並不知道。
檢方依據多人證詞及呂男供述,認定呂男開槍傷人涉殺人未遂罪,偵結後將他起訴;另李姓、高姓、賴姓、黃姓、吳姓、林姓等6人,因否認事前知道呂男攜槍,檢方認為6人涉殺人未遂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