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水讓環保公司傾倒廢棄物 檢方聲押清潔隊技工獲准

遭放水傾倒營建廢棄物的新豐掩埋場。(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新豐鄉公所清潔隊林姓技工,涉嫌故意放行讓盧姓環保公司負責人進入新豐掩埋場傾倒營建廢棄物,藉以圖利盧男,新竹檢方依貪污圖利等罪嫌將二人聲押獲准。
檢方表示,被告林男為新豐鄉公所清潔隊技工,負責新豐鄉公所清潔隊員勤務排班、新豐掩埋場輪值班表排班、處理資源回收工作;盧男為環保公司實際負責人,處理相關廢棄物。
林、盧二人均明知營建事業廢棄物或營建混和廢棄物應送至合法場所處置、分類後處理,不得任意棄置。
林男明知盧男未取得主管機關許可,竟於4月間數日內,故意放行讓盧男載運營建廢棄物進入新豐掩埋場掩埋處理,以此圖利業者。檢方認為2 人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及廢棄物清理法違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罪嫌,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聲請新竹地院法官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