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炳坤無罪?再審案今辯結 高院訂父親節宣判
蘇炳坤(前排左)被控強盜案獲再審,高院今辯論終結,蘇炳坤哽咽請求合議庭判無罪,洗刷被冤枉30多年之身,此案訂8月8日宣判。右為律師尤伯祥。(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竹男子蘇炳坤32年前被控搶銀樓遭判刑15年定讞,卻獲得總統特赦,他堅稱被冤枉,聲請再審獲准,高等法院今辯論終結,蘇炳坤哽咽請求合議庭判無罪,洗刷被冤枉30多年之身,此案訂8月8日宣判。
蘇炳坤(67歲)原本在新竹經營家具行,被控1986年3月23日凌晨3時許,與慣竊郭中雄侵入新竹市金瑞珍銀樓,搶走逾32兩金飾,蘇男隔年3月被依強盜而故意殺人未遂罪判刑15年定讞。
蘇男堅稱郭男挾怨誣陷他,逃亡10年才到案入監,2000年底獲前總統陳水扁特赦,「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蘇認為特赦只是「總統給我清白,但司法沒有給我清白!」堅持透過再審洗刷污點,只求判他無罪,求取清白之身,終獲高院裁准再審,成為首位經總統特赦仍獲再審的刑事被告。
高院本月初傳訊涉陷他的被告郭中雄、寶興銀樓洪姓負責人作證,郭指稱當時被灌水、鐵槌隔電話簿毆打,才誣賴欠他工錢的蘇炳坤是共犯,蘇痛斥郭將他害得很悽慘,請求高院判無罪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