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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倉庫放置近噸毒品 男被判4年徒刑

基隆地方法院認定,林男共同運輸4級毒品未遂,判4年徒刑。(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方法院認定,林男共同運輸4級毒品未遂,判4年徒刑。(記者吳昇儒攝)

2018/07/11 16:45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男子林國雄透過網路結識自稱是「蔡政傑」的友人,向蔡商借3萬元承租倉庫,放置工具及材料。2月初,蔡男向林表示自己要進貨,要借倉庫放置。林男明知蔡男進口毒品,竟然答應,等990.8公斤鹽酸羥亞胺進到倉庫時,林男便前往查看,發現被司法警察監控立刻逃離。基隆地方法院認定,林男共同運輸4級毒品未遂,判關4年。

檢調調查,林男去年8月玩線上遊戲時,認識自稱是「蔡政傑」的男子,聊天過程中,蔡男得知林男缺錢承租倉庫,便主動借出3萬元給他使用。2018年1月蔡男再向林男表示,自己要進口一批近一公噸的鹽酸羥亞胺,需要有地方放置,請林男幫忙;林男認為倉庫是透過蔡男幫忙才能借到,只好一口答應。蔡男則交付一支行動電話給林,讓他聯繫貨運人員將貨物送到倉庫內。

蔡男假意從海外進口色母綜合混練機,卻將45包4級毒品鹽酸羥亞胺藏匿在機台內。該批貨物進到基隆港時,被關務署人員揪出,通報檢調人員偵辦。

偵辦單位先讓這一批K他命製成原料通關,再由調查局幹員跟著貨運司機送貨,送到林男承租位於桃園的倉庫中,其他人員則在現場埋伏,等貨主現身。

林男返回倉庫查看時,在倉庫外發現埋伏的調查局幹員,立刻將蔡男交付的手機藏匿他處,逃離現場。

偵辦人員發現後,立刻追查,最後在桃園市中壢火車站前,攔查到準備逃亡的林男,並在他的同意下返回倉庫搜索。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犯後坦承犯行,但考量他只是幫忙收貨,並未收到任何利益,且也不知貨物來源,只負責將貨物收送到倉庫內,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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