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囚禁少女餵毒凌虐 拿父10萬和解判1年8月

趙育慶(中)。(資料照,記者邱俊福翻攝)

趙育慶(中)。(資料照,記者邱俊福翻攝)

2018/07/11 11:56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20歲男子趙育慶夥同未成年的王姓女友,囚禁、凌虐陳姓少女,還供毒吸食。士林地檢署依私行拘禁、毒品罪將他起訴後,趙男透過認罪協商,並賠償陳女10萬元,獲得原諒,士林地院今判刑1年8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陳女去年10月9日離家出走,跟隨同學王女出遊,趙男也一路隨行,後因雙方發生口角,趙男竟把陳帶到王女外公家拘禁,持燒紅的磨指甲刀狠燙,並持安全帽痛毆,拘禁期間更提供安非他命給2女吸食。

過了一周後,趙男因把錢花光了,遂拿出陳女的不雅照恐嚇,逼迫她上街乞討,並把乞討所得800元奪為己有,所幸有民眾察陳女身體虛弱,直覺不對勁報警,全案才曝光。

檢警偵訊時,趙男供詞原本避重就輕,因而遭到羈押,全案起訴到法院後,趙男態度180度大轉變,積極想與王女和解,並同意認罪協商。

雙方原先談妥以30萬和解,但趙男並未如期履行,後來再次開庭協商,趙男解釋因舅舅生病,家人把他的錢拿去照顧舅舅,才會沒有錢,目前只有爸爸手上的10萬現金可支付;王女母親為讓事情盡快落幕,同意改以10萬和解。

因趙男第二次如期付清,法院確認結果後,裁定本案不進行言詞辯論,今依對未成年私行拘禁罪判刑1年2月,對未成年轉讓二級毒品罪判刑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