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大姊大被判刑 陳盈潔上訴高院:我很冤枉

藝人陳盈潔,因涉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被判3年2月,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她出庭表示很冤枉。(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以「風飛沙」等歌曲走紅的台語歌壇老大姊陳盈潔,因積欠邱姓友人借款,5年前涉教唆胞姊陳乃嘉偽簽胞妹名字的280萬元本票,向邱借款,遭檢方起訴,審理後陳盈潔被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3年2月,陳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告訴人邱男未出庭,陳女做無罪答辯,喊冤說胞姊自己決定在本票上要偽簽妹妹名字,她願分期付款還錢,庭訊後臉色鐵青離去。
陪同陳盈潔出庭的胞姊陳乃嘉受訪說,是她自己要偽簽妹妹陳郁心的簽名,陳盈潔已約5個月沒有收入,好不容易民視有一檔八點連續劇原本找她演出,另外6月間還有一個秀約,卻受到此案判刑影響而未找她,「妹妹(指陳盈潔)真的很冤枉」。
陳盈潔與邱男有借貸往來,2013年10月間,陳開了到期日為2014年2月21日的本票給邱,但邱要求陳盈潔須另找1人來共同背書,否則就拒收本票;陳盈潔便回家與胞姊陳乃嘉商量,決定由胞姊在本票上偽簽妹妹陳郁心的名字。
陳乃嘉的偽造有價證券犯行,被法院認定有罪,判處緩刑確定;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陳盈潔也是陳乃嘉的共犯,去年將陳盈潔起訴。
北院開庭時,兩造對質擦出火花,邱男作證指出,不認識偽造陳郁心簽名的陳乃嘉,陳盈潔認為邱湖說謊,當庭揚言要反控邱湖做偽證;庭訊結束後,陳盈潔臉色鐵青回應媒體:「我在法院有案子又怎樣,我是殺人放火嗎?別老把藝人寫得那麼難聽」。今年3月,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