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重機擋在家門口 父子移車被告竊盜
宜蘭縣頭城鎮張姓父子把停在家門口重機移到停車場停放,卻遭到車主指控涉嫌竊盜罪嫌。(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林姓車主將重機停放於張姓父子家門口,張姓父子2人用自家小客貨車,將重機載到離家100公尺遠的停車場停放,但林姓車主認為重機被偷走,怒控張姓父子竊盜,全案檢方偵結,認為張姓父子確實只是移動重機,不構成竊盜罪,全案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宜蘭縣頭城鎮張姓父子於去年12月30日,因林姓告訴人將重機停放家門口擋到出入,遂開家用小貨車,將重機載往離家約100公尺的公共停車場停放。
林姓車主回來牽車時,發現重機被移動,認為張姓父子所為涉及竊盜罪,憤而提告;偵查中張姓父子稱,把重機載走無其他用意,僅是因為該車擋到家門,才將重機載到公共停車場停放。
檢方認為,林姓告訴人的重機僅移動100公尺,而且還放置在公共停車場,並未掩人耳目,將車輛藏起佔為己用,無法認定被告行為有竊盜意圖,全案不起訴處分。